熱度不減,網友教你認清飛手證背后的真相

發(fā)布日期:2018-04-09??來源:宇辰網??作者:梁栩源我要投稿我要評論

近段時間身邊參加中國AOPA授權簽發(fā)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合格證》訓練的朋友轉發(fā)一條由網名叫“5iMX”寫的題目叫“AOPA對無人機管理的合法性只到4月底,那么多臨時證也要過期?”問我怎么回事,當時我思考下這樣告訴他這是借位宣傳自己,然后以為這個事情就過去了,沒有想到在自己的微信群也轉發(fā)了,心理琢磨著是不是應該根據自己的認識給大家普及下無人機相關法律及政策呢,所以決定和大家聊聊無人機駕駛員這些事!

但是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搞明白5iMX這位網友寫這個文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難道真的為了宣傳自己,或者引導人民群眾再度關注中國AOPA的發(fā)展,還是因為不了解政策希望大家來解答呢,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先從題目“AOPA對無人機管理的合法性只到4月底,那么多臨時證也要過期?”和大家聊聊。

首先,中國AOPA從來沒有得到授權管理無人機,所以題目說AOPA對無人機的管理是一個錯誤的說法,無中生有,如果AOPA要告你就完了,這是侵犯名譽權,甚至是誹謗罪。中國AOPA只是受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委托,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負責在視距內運行的空機質量大于7千克以及在隔離空域超視距運行的無人機駕駛員的資質管理。所以并沒有授權管理無人機,以后授權那是另當別論,目前只是對無人機駕駛員資質進行管理。

其次,題目提到“合法性”,既然自己已經認識到是合法的,那么為什么要寫這個文章,意義何在,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自己打自己的臉,沒有必要。

第三,“合法性到4月底”的問題,這個問題本身是沒有問題,是沒有了解情況就發(fā)表言論出了問題,犯了低級的錯誤,要記住沒有調查就沒有發(fā)言權,自以為聰明,那要摔跟頭的!中國民用航空局委托中國AOPA已經是第二次發(fā)文了,再發(fā)文就是第三次授權了。第一次是2014年5月4日發(fā)文委托,有效期到2015年4月30日,第二次是2015年4月23日發(fā)文委托,有效期2015年4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變成3年一委托,至于為什么要加個有效期,這個是屬于中國民用航空局的體制管理了,不在討論范圍。至于以后怎么改革,都屬于中國民用航空局管的事情,肯定會協(xié)調處理好的。

第四,文章內容提到“但AOPA仍屬于社團組織,不隸屬民航局(因此不具備發(fā)證的權利)”。使用“仍”字,就可以看出認知水平相當低。第一,先給普及下社會組織的基本類型包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合法的社會組織都是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成立,都具有社會法人資格,受登記部門及業(yè)務主管部門或業(yè)務指導部門管理監(jiān)督,故草率下結論:“但AOPA仍屬于社團組織,不隸屬民航局(因此不具備發(fā)證的權利)”,明顯犯了一個十分低級的錯誤。第二,中國AOPA屬于社會團體,是獨立法人,按照中央關于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要求,早在2016年已經獲得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lián)合工作組批復作為脫鉤試點單位,與中國民用航空局脫鉤,不隸屬民航局,民航局負責行業(yè)業(yè)務指導,這個是社會發(fā)展需要,不能說明有什么矛盾問題。

第五,文章提“但在過去了兩三年里,AOPA一直以民航局唯一授權機構為名,在全國開設了大量的訓練機構/授權機構”,這句話我們認真讀一下就知道有語病,太low了。咱們撇開不說語病,先說民航局唯一授權問題,本身就是唯一授權管理無人機駕駛員資質的社會組織,但是據我了解AOPA并沒有這樣宣傳過,因為本身就是唯一。說開設大量訓練機構,這個更加不靠譜咯,開無人機訓練機構的老板們罵死你去,這些訓練機構明明是投資人的個人資產,不屬于中國AOPA,硬生生說成是中國AOPA的,太不著調了。

第六,文章說“注意是‘臨時’且‘訓練機構合格證’,不是‘駕駛證’”。請問“訓練機構合格證”和“駕駛證”是一個維度的問題?咱們不展開了,要多讀書啊,兄弟!否則會被貽笑大方的!

第七,文章寫到“今年1月26日,民航局頒發(fā)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這樣寫,說明是法盲,根本不了解中國民用航空局是什么單位,就亂扣帽子?!稛o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是國務院中央軍委空管委組織編寫為規(guī)范促進無人機產業(yè)發(fā)展的國家條例,民航局是無權“頒發(fā)”這個條例,生搬硬套說成民航局頒發(fā),我為民航局感到委屈,躺著中槍!還有請問你認真閱讀《條例》的內容了嗎,不要只看題目不看內容,里面是怎么規(guī)定無人機駕駛員要求的?請你回去認真閱讀就知道后悔這樣寫這篇文章了!

5iMX這位網友,我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寫題為“AOPA對無人機管理的合法性只到4月底,那么多臨時證也要過期?”的文章,請你要思考和了解清楚再發(fā)言,無人機產業(yè)發(fā)展需要更多正確的宣傳引導,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不要自以為是,認為什么都懂!你寫這樣的文章發(fā)表,現在已經被當為業(yè)內的談話笑柄了,我個人建議你趕緊把網名換了吧!

中國AOPA無緣無故又被宣傳了一次,中國AOPA的領導們,你們應該感謝5iMX這位網友!希望你們?yōu)橹袊鵁o人機產業(yè)多貢獻!協(xié)助政府職能部門做好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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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http://sanehomeowner.com/uav-news/201804/09/33964.html
標簽:??AOPA 無人機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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